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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强行"当选"村主任 涉恶"家族"终审维持原判

2019-11-10 17:3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刑满释放后强行"当选"村主任 涉恶"家族"终审维持原判

图为连光辉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

  近日,随着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下达,由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连光辉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0.5万元至3000元不等。至此,一场困扰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土门村村民多年的“噩梦”终于结束。
  引导侦查固定家族涉恶证据
  “我实在没有钱给他们了。”2017年10月25日,李某来到随州市公安局,称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土门村村主任连光辉多次对其实施敲诈,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李某系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该公司承包了广水市武胜关镇风电场项目部分建筑和道路工程。“2016年2月,连光辉找到我说要一起合伙承包,我没同意。”李某没想到,这次拒绝带来了不间断的麻烦。此后至2017年10月,连氏家族通过直接索要、工地闹事、言语威胁等方式,先后逼迫李某给了连光辉46万元。
  在连光辉的哥哥连光清和侄子阙雄、阙淮多次到工地闹事期间,李某曾报过警,却遭到了连光辉的姐姐连桂菊的报复。“她拿着菜刀到处找我,逢人便说要砍我。”怕危及生命的李某只能撤案,并答应支付阙雄、阙淮二人每月“工资”3000元。
  从此以后,李某又先后答应了连光辉索要金钱、秦登峰安插工人的要求。直到2017年10月25日,李某无法忍受,再次报警。
  2018年6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中,我们发现该团伙已具备一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为此,该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派出办案骨干,通过细致分析已有案卷、参加讨论、调看侦查录像、参加现场勘查等方式引导侦查。同时,多次召开专题检委会,对案情进行汇报讨论,帮助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
  “这些证据的补充,使得该犯罪集团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维护家族利益为目的、对涉及集团成员自身利益或家族共同利益的事伺机而动形成默契的事实得以确定。”办案检察官表示。由此,一个以连光清、连光辉为首要分子,连桂菊、阙雄、阙淮、涟浪、秦登峰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深挖彻查补充3笔犯罪事实
  “连光辉于2005年担任土门村村主任,2007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在2015年又再次担任该村村主任。”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办案检察官有些疑惑:“村民们为何会选择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连光辉?”
  经调查发现,2005年土门村村主任换届选举当天,连光清为使其弟弟连光辉当选,安排多人守在到达村委会的各个必经路口,逢人就要求选举连光辉为村主任,并在选举现场大声吆喝。村民无奈妥协,连光辉顺利当选。
  2011年,连氏家族又故技重施,采取拉票、威胁等方式,让连桂菊的好友殷友华当上了妇联主任。2014年10月,该村组织召开推荐村委会换届名单会,没有入选资格的连光清直接冲入会场,殴打当时的村主任张某和村支部副书记黄某。随后,连氏家族采取贿票方式,无视改选政策规定,强行要求村民选举连光辉为村主任。
  这3笔寻衅滋事犯罪事实的补充,使得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向村民自治领域渗透,破坏一方政治生态的行为得以确定。
  “连氏家族成员多次在村里扬言,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是我的,连河里的石头都是我的。”办案检察官介绍道:“通过审查发现,多年来该犯罪集团先后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22起,其中犯罪行为18起,违法行为4起,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利6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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