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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防冤假错案 筑牢司法公信

2019-03-16 12:38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浏览:手机版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1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加强审判监督,不断加大对案件的复查、甄别力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彰显了司法机关重塑司法公信力、纠正冤假错案的坚定决心,以及敢于直面错案疑案的坚定立场。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获得了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及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满怀勇气与魄力捍卫公平正义
  5个人蒙冤入狱,5个家庭支离破碎。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21年后的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涡阳“五周杀人案”原审5名被告人无罪,还被冤之人以清白,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这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是社会进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对于人民法院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依法纠防冤假错案的不懈实践,代表们赞誉不断。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一步步走来,从“两高”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等工作中,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力量。
  和王国生的感受相同,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表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纠正冤假错案是需要勇气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万山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华茜感慨到,冤假错案纠错阻力大、成本高,但最高人民法院不回避、不袒护,敢认错、敢担当,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与魄力。
  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首次走上“部长通道”。
  他以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案为引,专业诠释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冤错案件、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理念与措施。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也将张文中再审案写入,报告指出,2019年,人民法院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
  “企业最害怕的是折腾,最期盼的是公平。”审议时,不少代表认为,给“政策”不如造“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才是民营企业发展最给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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