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工商 >

吉林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2018-09-29 10:05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吉林省工商局制定的《关于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实施办法》近日开始实施。今后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合并,登记全程由具有资格的同一登记人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负责。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内资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注册业务。吉林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员必须在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要当场办结;审核员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登记条件。
□荆雳钧(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