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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批,也要管

2018-09-27 15:26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近日,福建省某地市场监管局发函给当地文体局,因某地发生婴幼儿游泳溺水事故,辖区该类场馆均未能提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要求文体局加强项目监管。文体局复函称:婴幼儿游泳场馆无须审批,因此应由其他部门监管。“不审批不监管”“审批了才监管”,此类基层监管误区屡见不鲜,影响了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职责衔接。
  2015年,《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意见》指出,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法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工商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比如,市场监管部门不审批农村聚餐事项,但作为主管部门仍负有监管责任。
  当前,全国正在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大量削减审批事项,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有的地方还实施“一窗受理”改革,那些审批事项被取消、改备案的部门,是否就可以把监管责任都推给市场监管部门?显然不是,改革只限于准入领域,当市场主体获得准入后,相应主管部门该履行的监管职责并没有消失或减轻。
□福建省罗源县市场监管局 黄功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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