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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2018-07-23 14:0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浙江省工商局近日透露,经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杭州海关、省物价局、省通管局、省邮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正式启动,时间从7月延续至11月。
  此次专项行动结合浙江网络市场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旨在依托浙江省各市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增强一线监管合力,通过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销售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发布有害信息等扰乱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据悉,浙江省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部署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清查摸底。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网站(网店)15.7万家,实地核查3.2万家,删除违法信息8206次,整改网络违法行为3904次,关停违法网站(网店)415家,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2908起,罚没款231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起。
  此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监督网络交易平台对进入平台经营的主体进行身份审查和登记公示,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二是严查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从生产源头、进出口和寄递环节、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全方位整治婴幼儿辅食、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商品;三是以市场混淆、刷单炒信、排挤竞争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四是查处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严禁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的网上传播;五是规范网络交易规则体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
  省工商局作为专项行动牵头实施部门,将根据行动开展的情况,联合各部门结合关键工作节点,组织开展有关网络交易主体以及第三方平台约谈会,不定期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通报一批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的大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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