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工商 >

福建移出异常名录须行政约谈

2018-05-19 17:04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工商局出台《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行政约谈制度》,以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行政约谈制度规定,福建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登记的企业因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的,均要按照规范的流程,在约定时间和指定场所接受约谈。约谈对象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经办人等相关人员。约谈主要内容包括:通报约谈对象所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关情况及后果的严重性危害性,督促、指导和帮助企业查找自身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开展诚信守法教育,组织被约谈对象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诚信守法经营知识;进行诚信守法经营常识测试;引导督促企业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约谈对象代表企业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具体实施人员要详实记录约谈情况,如实反映约谈过程、内容和达成的共识。约谈结束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被约谈人、记录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存档。
  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建省工商局已开展行政约谈11户次,对相关企业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