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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企召回缺陷汽车34万余辆

2018-05-14 19:09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笔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日,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分别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召回缺陷汽车共计34万余辆。
  根据相关召回计划,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13日起,召回2015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江铃福特柴油版撼路者多用途乘用车,共计491辆;决定自2018年5月5日起,召回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江铃福特新世代全顺汽车,共计7180辆。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召回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4日生产的部分帕拉丁汽车,共计60372辆。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20日起,召回2003年6月2日至2008年4月23日生产的部分阳光、蓝鸟、天籁汽车,共计274886辆。(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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