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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工商

2018-03-16 20:25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全国两会期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广受社会各界关注,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工商总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结合审议和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接受本报记者访问。
  刘玉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同时得益于一系列重大政策的效应累积。五年来,我国经济稳步向前发展,经济结构不断改善,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客观总结过去五年来的工作,科学部署今年各项工作,站位高、措施实,我完全赞成。
  刘玉亭表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当头炮”。五年来,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从制约百姓投资兴办企业的第一道门槛改起,在优化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打出一连串政策组合拳,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百姓从中获得的实惠明显增多。
  刘玉亭表示,商事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系统性工程。五年来,改革持续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从工商系统的自我革命逐步拓展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促进了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构建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新体制新机制,为市场主体繁荣发展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在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玉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等改革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任务重,社会期望高。做好今年的工作,既要继续发挥已有政策的效应,又要制定适应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持续深化改革,继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保持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势头,不断提高企业的存活率和活跃度。
  刘玉亭指出,市场监管一定要适应市场主体大量增长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形成新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便利。(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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