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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在审判席上的铿锵玫瑰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广西南宁中(2)

2018-02-16 16:12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刑满释放后,杨女士将气撒到法院身上,每天要给韦璐明打十几次电话,还堵在法院门口闹访。而每次韦璐明都会积极接待,耐心倾听和解释。

  “道理和法律我都懂,但是我的心就是一直不舒服。韦法官每天都能听我倾诉,我也明白了她们所做的判决不是草率的,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后来我也接受了这个判决。”就是在这样一个多月的倾诉中,杨女士理解和信任了判决结果。之后每逢年节,还都会发短信祝福问候韦璐明。

  “即便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也不能将他们拒之门外,要知道,让老百姓失望一次,老百姓就会对人民法院失望一辈子。”韦璐明说。

  勤学善钻 业务素质得提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欲尽其能,必先得其法。

  “一个年轻法官要想在博大的法律殿堂和复杂的工作中游刃有余,应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在审判工作中,韦璐明深深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

  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和年幼的孩子,她总是挤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如饥似渴地学习。

  “韦法官各种典型案件、法律理论、疑难问题的读书笔记就记载了五六本,她和我们在一起探讨业务时,总是分析得头头是道。”谢李章说。

  正是凭借这股钻研劲,她处理了很多棘手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案件质量也名列前茅。她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陈凯丰受贿案获评“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韦才豪、蒋粹宝抢夺案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件”。

  韦璐明还勤于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大胆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多年来,她撰写多篇论文,其中《论传销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获2009年度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案例陈继梅诈骗案入选2011年《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获评广西优秀审判态势分析报告。

  “业精于勤,方能厚积薄发。”这是韦璐明常说的话。(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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