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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公示系统的作用

2018-02-07 22:09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以前,执法干部查询企业信息,需要跑到档案室,查阅厚厚的纸质档案,一页页地翻找,费时费力;如今,执法干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可免费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据统计,2017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均访问量达1895.3万人次,日均查询量达330.5万人次,“全国一张网”的应用日益广泛。
  2017年9月,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收到7.1万条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留言,最多的是“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占留言总量的38.6%。随着市场准入“宽进”,各类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环境的依赖度不断提升。在“宽进”的同时,“严管”也要与之相结合。公示系统就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信用约束力的重要途径。
  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系统工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既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牵引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载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公示系统的作用,通过网站、微信等宣传如何操作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公众认知度,使社会公众了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性。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累自身信用,收获更多的信用红利。此外各部门要结合“双随机”抽查开展失信惩戒,完善与年报制度相衔接的投诉举报、审查检查、信用约束等制度,构建企业的诚信档案,使违规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强信用约束力,倒逼企业诚实守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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