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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谱写新时代的新华章 ——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综述(3)

2018-02-05 21:43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浏览:手机版

  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加强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持续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确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

  2017年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300多人进行宪法宣誓,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全国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实现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一项项政策出台,确保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精准落地。

  ——纠正冤假错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坚决引以为戒,强化办案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坚持有错必纠,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

  为了让正义不再迟到,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国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机制……一项项重要制度安排落地,各地也积极进行探索:

  2016年,浙江温州两级法院证人出庭作证率达73.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将数据化、模型化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刑事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机器智能审查证据与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截至2017年11月底,18个试点地区共确定试点法院、检察院各281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45%。

  ——实施立案登记制,打官司难成为历史。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2017年9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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