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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中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2018-01-31 18:34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回应时代大势,倾听人民呼声,共推法治进步。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司法工作领域,人民法院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协商,自觉接受监督,察纳雅言、广纳良谋、凝聚共识,让一切促进人民司法事业进步的力量竞相迸发,让一切推动法治建设前进的智慧充分涌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开启了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新征程。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必须敞开大门虚心求教、敞开心扉谛听真言,才能兼听则明、行稳致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司法审判规律,紧紧抓住网络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时代司法审判工作新情况新特点,着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契合实践需求的制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倾听人民呼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尤其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都通过与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座谈、协商、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汇聚各方经验智慧,让决策更科学,让制度更优化,让举措更可行。实际上,这已经是司法工作领域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工作方式,甚至成为一种制度自觉,这些共识和智慧如同一种静水流深的力量,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巨轮逐梦前行。

  在过去的五年里,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事不避难,一件事一件事做,一项一项往前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为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敞开大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法官办案,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促进提高审判质效;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决心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等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及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形成历史性交汇、完成历史性跨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稳中求进、迭代升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朝着现代化方向不断迈进,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巨大优越性充分彰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越是法治昌明,越要发扬民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接受监督工作力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1月10日召开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1月17日召开特邀咨询员座谈会,1月25日召开传媒专家座谈会,1月26日召开“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家座谈会,1月30日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征求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与会人士反馈人民呼声、发表真知灼见,进一步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全面依法治国宏伟蓝图下,共谋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共推社会主义法治进步。一些到会的专家学者纷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提供充分交流沟通的平台,让大家畅所欲言,达到了反馈民意、碰撞思想、推动工作的目的,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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