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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制度存在这些不足 法律如何保障老有所养?

2018-01-20 13:15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法律如何保障“老有所养”

  门诊问题

  我国养老制度存在的不足与对策

  门诊专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崔建华

  北京丰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徐宁

  专家观点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有意采用欺诈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养老积蓄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犯罪。

  ◇老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原因导致维权能力弱,需要政府部门增强主动性,加大执法力度,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解决老有所养问题,要从完善养老制度上入手。主要是政府应当鼓励养老产业发展,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养老产业优惠,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养老产业,依法保障养老产业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从而实现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

  据《人民日报》2018年1月2日报道:2014年,湖北省红安县太平桥镇通过招商引资在毛岗岭村兴建了“西江月太平道医养生苑”第一期工程40栋徽式养老公寓,2015年4月举行了隆重的封顶工程庆典。不料,之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该项目成了烂尾工程。有1000多位老人预定了床位,先后交纳了3万、5万甚至十几万元不等的定金,总金额达5000万元左右。先后交纳的定金大多是老人们平时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现在财房两空,他们心痛不已。另据媒体报道:76岁的金大爷与老伴在2017年五一假期于北京市大兴区一家养老院体验了三天两宿的养老生活后,感觉养老院居住环境便利舒适,文娱活动丰富多彩,又有保健理疗服务,便交纳了30万元的会费,满心欢喜地搬了进去。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住了十多天后,荤素搭配的饭菜变成了米饭、长了霉点的馒头及稀粥,连咸菜也没有。电视娱乐项目被关闭,无线wifi用不了。更可气的是,前后十多天断水断电,在炎热的夏天,他们用大盆小盆晒热水洗澡。没有电,烧水吃药也成了问题,有病痛只能干挨着。养老院另有一名90岁的老太太大小便失禁,没有医护人员为她护理。据悉,该养老院属于未取得设立许可就投入运营情况,又因拖欠债务被二房东驱逐,从而导致在其中的老年人养老愿望落空。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那么,当前我国养老现状如何?养老制度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完善?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崔建华与北京丰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徐宁。

  我国养老现状

  张徐宁介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亟须得到重视。按照国际通行的老龄化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的国家或地区,即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为2.3亿,占总人口的16.7%,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特征已经十分显著。而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报告,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17.17%,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达31%。

  崔建华表示,从我国养老机构现状来看,由政府设置的公立养老机构承担着“老无所养”的部分老年人的养老,该类养老院同时承担着部分不符合免费养老条件的老年人的有偿养老服务。由政府出资、管理的养老院基本满足了我国城镇“三无”老年人和农村“五保户”养老的需要。随着我国老年人的增多,对养老机构的市场化需求也日益强烈。不符合由政府提供养老条件的部分老年人为了更好地安度晚年,自费选择商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来养老,也有部分老年人请保姆来家中照顾养老。但是,崔建华认为,由于当前尚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构来规范养老机构和养老中介服务市场,导致其中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屡有发生,其中严重者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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