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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侵犯用户信息 江苏消保委起诉百度

2018-01-07 13:46来源: 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日前,江苏省消保委以手机应用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两次约谈无整改为由,向百度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昨晚,百度公司独家回应新京报称,旗下软件获取权限需经用户授权,不存在“监听用户”的情况,并承诺将继续与江苏省消保委保持沟通。
  27家手机软件受到调查
  江苏省消保委称,2017年7月,结合手机应用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情况,消保委对涉及视听应用、图文阅读、金融支付、旅游出行等用户较多,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27家手机软件所属企业,进行调查和约谈。
  其中,2017年7月4日,江苏省消保委向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关于手机应用程序获取权限问题的调查函》,要求其就旗下“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等两款手机软件存在的相关问题,派员接受约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8月,江苏省消保委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主动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方案”。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新闻发布会后,大部分企业都按时提交了实质性整改方案,并从删除不必要敏感权限、增加消费者提示框、提供消费者权限选择界面、完善非注册用户信息保护等方面,对软件进行优化。
  新京报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调查函发出后,百度方面书面对问题做了简单说明,但未派员接受约谈。
  按照江苏省消保委的说法,百度公司“将权限通知及选择等义务推卸给手机操作系统,消极应对省消保委调查”。而在“多次催促、公开监督”下,百度公司直到2017年11月,才派员接受约谈。
  起诉百度公司获立案
  江苏省消保委的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在安装“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软件前,未被告知百度公司获取各种权限的目的。江苏省消保委据此认为,作为搜索及浏览器类应用,上述权限并非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须,已超出合理的范围。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的说法,在百度公司最终提交的整改方案中,对“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中“监听电话”、“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等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权限,并未进行整改,也未明确提示消费者软件申请获取权限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供消费者选择。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百度公司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不应超出上述原则获取权限,更不得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据此,江苏省消保委就百度公司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一事,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新京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目前,案件已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 回应
  百度:“没有能力,也从来不会”监听用户
  昨日下午,百度公司就此事独家回应新京报称,百度旗下手机应用“没有能力,也从来不会”监听用户,获取手机应用权限需经过用户授权。此外,百度公司称,将继续与江苏省消保委保持沟通。
  百度方面称,已经获悉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诉讼一事。其表示,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百度与消保委“立场和根本出发点是一致的”。在过去几个月间,百度与江苏省消保委就手机应用产品的隐私保护和用户权限管理机制问题,进行了多轮沟通,对江苏消保委方面的疑问进行了说明和澄清。
  关于被指“监听电话”一事,百度称,旗下手机应用“没有能力、也从来不会”申请这一权限。在与江苏消保委的沟通中,百度介绍了各项权限的使用场景,并强调百度相关应用获取地理位置、获取短信、通讯录等授权,“都是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且会弹窗提示用户是否授权使用权限,“如果用户不授权则百度不会使用该权限,而用户授权使用之后也随时可以自主选择关闭相应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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