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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贬职” 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她讨回公道

2017-12-24 13:10来源:中国法律网浏览:手机版
  2015年10月6日,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事发两年多后,赵勇在网上曝光称,2年多来,肇事司机黄淑芬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道歉。
  按照赵勇的说法,车祸事故后,其父“五次转院,四次开颅手术”,成为植物人,家里欠下巨额债务。自此,建筑学硕士毕业的赵勇放弃工作,照顾父亲起居。为筹集医疗费用,他曾发起“卖画救父”,通过网络筹得21万余元。去年下半年,赵勇将家中房子卖掉,用于治疗费用。
  与此同时,今年6月8日,唐山中院判决,肇事司机黄淑芬需赔偿赵勇一家85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赵勇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黄淑芬不仅拒绝赔偿,还表示“判几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不用还了。”两年间,黄淑芬家购置了新车,买了首饰,但始终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赵勇将与黄淑芬一家接触的视频和音频发布至网络后,引发网友关注,黄淑芬也因此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12月1日下午,唐山中院通报称,赵勇于今年9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唐山中院表示,将对黄淑芬处以拘留15日。
  眼看4万元劳动仲裁胜诉赔款就要到手,刘媛(化名)总算长出了一口气。“过程固然艰辛,但结果很令我满意。感谢潼南区总工会切实维护了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感谢周律师。”她说。
  被刘媛称谢的“周律师”名叫周义洪,是潼南区总工会指派给刘媛提供法律援助,来自重庆法洋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事实上,自市总工会2016年铺开“千名律师进企业,服务职工在基层”专项工作以来,像周义洪这样,于全市范围统一招募的首批律师志愿者还有389名。
  一年多来,他们共联系进驻企业3097家、覆盖职工457883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实现“应援尽援”,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总工会秉承“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推进职工维权工作的缩影。
  人事部副经理成了仓管 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她讨回公道
  2010年6月,刘媛来到潼南区某公司上班,从事文员工作。2014年7月4日,她被分配到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任职,担任行政人事部副经理,事业发展正驶上快车道。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于2015年7月再次签订了劳动合同。“我的岗位是人事部副经理,薪酬为5500元。但用人单位在2016年8月却单方面以严重违纪违规为由,把我调动到仓库管理员岗位。”刘媛说。
  “贬职”来得毫无征兆,刘媛有点懵。
  为此,她向公司寄发了《关于<调动通知>》的回函》,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作岗位及薪酬。用人单位虽以邮件方式予以了回复,但仍坚持这一单方面决定,并强行要求交接工作。这样一来,刘媛的薪资待遇也由主管级降为了员工级。
  “证明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大幅度降低劳动报酬。”周义洪在了解详细案情后发现,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正是自己帮助刘媛讨回公道的举证重点。
  征求刘媛的意见后,周义洪两次向用人单位去了函,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遂拟定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于2016年9月8日在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下称“区仲裁委”)立案。
  区仲裁委审理后裁决: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7115元,年休工资3518元以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4000余元,合计4万余元。用人单位对此裁决不服,向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此,在潼南区总工会指派下,周义洪再次决定对刘媛提供法律援助,该案于2017年3月6日在潼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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