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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中国,法治“风帆”高扬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3)

2017-10-18 13:30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肯定就是鞭策,希望就是目标,要求就是号令。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运筹司改,一往无前

  强国梦,改革路,虽千万人吾往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革故鼎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5年来,1500多项改革举措推动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改革以“大潮奔涌逐浪高”的壮阔景象不断向纵深推进。

  在习近平的“改革棋局”中,司法体制改革占据了重要位置。他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强领导、协力推动、务求实效,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早在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讲话中就提到司法改革。他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定之后,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习近平亲自挂帅担任组长。

  从此,司法体制改革成为中央深改领导小组议程上的“常客”,一份份文件相继出台:

  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第七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

  截至目前,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38次会议,审议通过各类改革文件277份,其中涉及人民法院工作的超过30份。

  人民法院没有辜负总书记的信任和嘱托,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也已全面推开。5年来,巡回法庭来到当事人的家门口,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让立案难成为历史,基本解决执行难扎实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总书记看在眼里,给予了高度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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