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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中国,法治“风帆”高扬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2)

2017-10-18 13:30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在习近平心中,包括人民法院工作在内的法治建设是动力澎湃的推进器,为扬帆远航的“中国梦”巨轮提供磅礴力量。 

  党的领导,指引航向

  2015年1月16日,在人民法院发展历程上,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当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天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定期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汇报工作,由此成为一项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2016年1月7日、2017年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分别再次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汇报工作。

  上述会议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两个方面哪一方面都不能偏。

  三次会议都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进一步抓好工作的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牢牢把准人民法院工作的前进方向。

  他多次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用“三个善于”具体化了党的领导:“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除了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汇报,习近平还通过当面听取工作汇报和作出重要批示的方式来领导法院工作。

  2014年1月15日,习近平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工作汇报,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3天后,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对司法外交工作,习近平同样重视。2016年5月4日,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江苏苏州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他在贺信中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国最高法院贵宾表示诚挚欢迎。

  习近平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把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加。希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16+1合作”框架内,深化司法交流合作,加强沟通互鉴,携手应对挑战,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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