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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敦煌,承载“一带一路”新梦想 ——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4)

2017-09-28 20:35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会上,来自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土耳其、苏丹等国家的代表分别从立法改革、司法改革等方面介绍了自己国家的经验和愿景。他们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共享司法信息,为其他国家提供有效参考和一定的借鉴,共同推动彼此间的司法改革领域交流与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合作为目标 多国联动共同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是共同发展的战略协作伙伴和兴衰相伴的命运共同体。

  当前国际形势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存日益紧密。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应勇于直面各种国际问题,处理好国家之间的关系,反映在司法合作领域,要处理好国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司法协作、打击恐怖主义等问题。

  在加强司法协作与合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指出:“20156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努力消除‘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当事人国际商事往来中的法律疑虑。沿线各国通力合作、促进商法的协调统一,能够稳定商业预期,降低交易成本,便利争议解决,同时有助于增进‘一带一路’地区整体法治水平,增强沿线整体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法院法官格尔什科夫斯卡娅·伊琳娜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的世界体系中,各种元素相互作用碰撞。当前,各国间经济、司法等领域联系客观上亟待巩固、发展,伴随出现的各种关系亟待深度调整。”她建议,应推动国际司法协助工作发展,应制定区域和全球范围实施国际司法协助的新国际法律体系;研究并完善各国国内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实施国际司法协助;总结法院实施国际司法协助适用规定的司法实践,组织缔约方开展实施国际司法协助适用性问题的国际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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