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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开篇聚焦“奉法者强” 总书记把依法治国纳入“四个(2)

2017-08-20 21:06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2007年8月,《之江新语》一书出版,收录了习近平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的部分文章。其中相当篇幅对法治作了深刻论述。

  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对法治的重视和推进一以贯之。他提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列重要论述

  早在习近平担任党的十八大报告起草组组长的时候,对依法治国这一重大课题就有深入的调研思考。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此后,无论是出席中央会议,还是赴国内外考察访问,在各个场合,法治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及的高频词。他将依法治国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为中国梦护航。

  2013年2月2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2014年12月20日,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

  这些关于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映照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治国理政之道的深刻理解。在他的心中,法治,始终占有极为重要的分量。

  战略部署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法治为议题,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展现

  回首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越来越认识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逐步驶入快车道,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日益明显。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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