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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要求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就新时期“新的历史特点”进行谋划

2017-08-20 13:29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李鸿忠要求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就新时期“新的历史特点”进行谋划

  日前,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要求市司法局特别就新时期“新的历史特点”的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调研、谋划、汇报。

  据了解,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结束后,天津市司法局及时将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向天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报告。市委书记李鸿忠就此作出批示,要求天津市委常委会议安排专门议题,听取司法局贯彻落实的计划,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特别就新时期“新的历史特点”的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调研、谋划、汇报。

  8月14日,天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传达了李鸿忠书记的批示内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天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政法委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李鸿忠书记的批示为天津市司法局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

  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座谈会部署要求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对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批示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工作调研,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厘清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不等不靠,将司法部118项改革任务和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改革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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