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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

2017-06-29 22:41来源: 巴中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近日,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一个多月的艰辛调解工作,促成了一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达成协议,受害人得到40万元的赔偿款。援助律师辛勤的劳动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首肯,彰显了法律援助为民解忧的能力。

 

  平昌县响滩镇杨某,现年62岁,系农民工,长期在外打零工。2016年6月,杨某被包工头周某叫去在山西一水利工程开挖土石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地塌方,造成杨某腰部和双下肢受伤,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4个多月后出院,花去医疗费用30多万元,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周某全额承担。出院后杨某亲属曾与周某协商解决后续赔偿问题,但是通过多次自行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协议,杨某及家人陷入困境,不知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20日,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杨某亲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后,迅速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符合《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及时指派援助律师进行办理。援助律师接到案件后,立即与杨某的亲属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之后与周某数次电话沟通,取得对方信任,同时释明调解处理该案的好处,使双方重新回归到调解处理该案的轨道上来。援助律师列出详细的调解方案,于2016年12月30日,召集双方调解,通过一整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杨某受伤之日起至协议签订之日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院内外)、护理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已由周某全部付清,周某再一次性赔偿杨某伤残赔偿金、后续护理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0万元。在协议签订之日给付20万元,下余20万元在2017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但是周某当时没有现金,要10多天筹备20万元。2017年1月18日周某把20万元打到了杨某的账户,双方签订了正式协议。为了下余款项今后能有保障,援助律师又向平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坚持做好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法律援助新形象,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绵薄之力!(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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