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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24人讨回40多万元工资

2017-06-28 20:43来源:法治新报浏览:手机版

  24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40多万元,为帮助他们尽快维权,援助律师积极“想办法”,最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让当事人拿到了全额工资。

 

  杜某某等24人系四川籍来银的务工人员。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期间,杜某某等24人陆续经邱某某介绍在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中干钢筋活。工程结束后,邱某某及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均拒绝向杜某某等24人支付工资。

 

  2016年10月17日,杜某某等人类似到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就欠薪问题进行咨询。律师经过详细了解后得知,该案系典型的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便立即着手介入该案。援助律师在第一时间向杜某某等人详细了解了邱某某承包涉案工程的具体情况,得知涉案工程系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分包给邱某某的,双方签订有《钢筋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到目前为止,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仍拖欠邱某某部分工程款未付,但双方一直没有就拖欠工程款的具体数额进行结算,因此直接导致杜某某等人的工资至今仍被拖欠;杜某某等人手中没有任何有关邱某某及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的有力证据。

 

  了解情况后,援助律师及时联系邱某某,要求其协助杜某某等人向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工资,提供他与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同时给杜某某等人出具工资表及考勤表等相关材料。但邱某某心有疑虑,怕连累自己以后的工程,援助律师耐心地向邱某某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并指出帮助杜某某等人向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工资,客观上也是在帮助他自己向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讨要工程款,邱某某最终同意了律师的建议。在材料准备比较充分的前提下,2016年10月25日,援助律师为杜某某等人起草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于第一时间到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帮助杜某某等人进行立案,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安排专人进行集中受理。12月5日,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系列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杜某某等24人和邱某某、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就杜某某是否在涉案工程中干钢筋活,以及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是否拖欠杜某某等24人工资等焦点问题展举证、质证及辩论,庭审过程中仲裁员就该案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协议。闭庭后,援助律师没有放弃庭外和解的机会,仍然联系邱某某和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欲协商处理此案。开始邱某某和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均互相推脱责任,但在援助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最终同意向杜某某等人全额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随后,该案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近日,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同意杜某某等24人撤诉。援助律师拿到仲裁决定书,第一时间联系杜某某等24人询问工资发放情况,杜某某等24人均表示被拖欠的工资已经全额发放,同时对援助律师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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