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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调处一起重大矛盾纠纷案

2017-06-28 20:42来源:甘肃长安网浏览:手机版

  3月31日,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重大矛盾纠纷。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2015年12月21日,嘉峪关市某省属企业职工彭某在工作期间因突发脑溢血住院,经医院救治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彭某妻子闫某认为,彭某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彭某单位应承担责任,但拒绝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彭某单位则认为,虽然彭某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并不构成工伤,赔偿也无法律依据。为体现单位的人文关爱和人道主义,自彭某发病以来单位先后为彭某组织捐款、发放困难补助、借款及发放护工费补助合计10余万元。由于彭某住院以来开销巨大,生活十分拮据,彭某又长期需要护理,护理费用巨大。闫某因最终无力承担各项费用,自2017年3月2日以来,闫某及其家属便采取过激手段,多次将处于昏迷状态的彭某抬至彭某单位,无理取闹,致单位处于尴尬境地,闫某此举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单位多次报警,处理未果。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得知此事后,联合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介入,援助中心律师从情理法多角度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尽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各自的职能,但他们有着相同的功能与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此次援调的成功对接,不仅让调解双方都得到了满意,更有效的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形成,为嘉峪关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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