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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外省被害 南部县老人求助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7-06-27 23:32来源:四川在线浏览:手机版

  4月12日上午,南部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被要求协助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一起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属的法律援助申请事宜。

 

  申请人何云芳(化名)是南部县升水镇人,其女儿何玉(化名)在天津市被人杀害。经过公安侦查,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现案件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何云芳向该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并提出因年老多病,家庭贫困,请求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代理诉讼。但由于路途遥远,何云芳不能亲自到天津申请法律援助。鉴于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南部县法援中心代为审查何云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律师承办该案。

 

  了解情况后,南部县法援中心主任张小科当即决定主动上门为何云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月13日上午,张小科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搭车前往升水镇,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何云芳办妥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对何云芳进行安慰劝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我啥也不懂,辛亏有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何云芳哽咽地说道。

 

  回到县城后,工作人员立即将所有审查材料寄往天津。此次跨省协作,极大地方便了受援人,也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办案效率,充分体现了扶危济困、应援尽援的援助宗旨。相信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何云芳一定能依法为女儿讨回公道。(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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