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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程:助力“一带一路”,律师保驾护航(2)

2017-06-24 17:30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努力为多元化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各方在互联互通、贸易投资、金融建设等方面获取利益的同时,冲突和争端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我们运用好调解、仲裁,推进多元化争议决机制。“完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已被写入党中央重大决定,这标志着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正式上升为国家策略。四中全会更是把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第一次纳入最高层级的国家文件。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中重要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作为国际化程度极高的一种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因其更能体现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商事争议的主要解决方式,其开放的规则、灵活的机制,成为融入国际规则体系的重要平台和媒介。因此,发展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及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将会助力“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律师基于其身份地位以及利用其自身专业优势,可以很好地参与国际商事仲裁和多元化争议解决。

    北京律协率先自觉承担服务“一带一路”的使命。在“一带一路”战略刚刚提出之际,北京律协就开展了多次学习及研讨会,充分认识到“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同时深刻认识到这是体现出北京律师价值的时刻。为此,北京律协在全国律师行业率先成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通过多年积累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经验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和支持。同时,召开了数次座谈讨论,召开了两次由十几个省市律师参加的大型研讨会,探讨如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如何提升服务能力,如何顺势发挥中国律师业。同时,进一步唤起律师业与国家共命运,与时代同发展的觉悟和热情,使律师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生力军,致力保驾护航。

    二、护航“一带一路”是中国律师的机遇

    “一带一路”建设之下,中国律师业服务范围和服务市场进一步扩展。但“一带一路”的巨大市场利益也加剧了市场竞争,而且执业环境复杂多变,自身跨境服务能力有限,因此,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带一路” 下中国律师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如何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现阶段,我国律师队伍中通晓国际法律和规则,具备相当语言能力,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总体上比较缺乏。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涉外法律业务增多、复杂性和难度增大,专业性和国际化都有更高的要求,我国律师人才结构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高精尖涉外律师人才的匮乏已严重制约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尽管如此,但中国律师仍将大有可为,因为中国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服务热情极高,敢于挑战,勇于担当,潜力巨大。制定“一带一路”律师服务规划

    中国律师业应当契合经济新常态客观现实,满足“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所需的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一带一路”中国律师服务规划的关键是,坚持诉讼业务与非讼诉业务并重、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并举、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并进,坚持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并进,统筹法律服务的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在诉讼业务方面,中国律师在“一带一路”中的商业存在主要表现在为母国及相关企业与东道国之间进行协调、介绍、搜索、推荐、协助建立委托关系并跟进等方面,须加强对国际间道路、港口、航运枢纽战略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航运金融、海上货物运输等海事海商案件的探讨和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之下,相比诉讼业务来讲,涉外非诉业务更有可能成为中国律师拓展业务范围的增长极,进一步拓展涉外非诉讼业务也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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