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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动赌场乱象:专挑偏僻院落 每场百人参与

2017-06-15 18:01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山高路远、地势偏僻、房屋破旧……这些词都是形容贫穷、人烟稀少的字眼,但就是在这些地方,每天却有十余辆小车、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进出,有几十上百万元的资金流动,这便是农村流动赌场所在地。

 

  近年来,为了逃避打击,赌博场所从城市转移至农村地区。今年3月至6月,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相继判决几起涉及农村流动赌场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涉案人数达40余人,涉案“渔利”金额200万元。

 

  农村流动赌场是如何运作的、为何屡禁不止、给农村地区带来哪些危害?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赌场内部分工明确

 

  2015年年底至2016年4月,在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西城街道、石墙镇、楠竹山镇,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及万盛经开区关坝镇等地,原本偏僻少有人烟的乡村院落,却开始出现不少车辆,乡村原有的宁静被打破。

 

  开着车到偏僻乡村院落的,就有安某等人。在他们的车辆里,骰子、扑克牌、对讲机、记账本、简易桌凳等赌博工具一应俱全。

 

  安某等人每天会选择不同的乡村院落“落脚”,“营业时间”从接近中午开始到下午3点左右结束。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这些流动赌场内部分工明确:安某作为赌场的组织者,负责管理赌场、邀约赌客并参与赌博;安某某负责记账、抽取赌资作为“牌钱”及给赌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韦某负责维护赌场的秩序、安全及邀约赌客;黄某负责联系开设赌场的地点;万某等人负责“放哨”,另有两名人员作为赌场的“二管”,发现异常情况时,放哨人员用对讲机向“二管”报告,“二管”能处理的直接处理,不能做主处理的向安某报告处理。郭某、蔡某等人负责接送工作人员和运送赌博工具;李某负责煮饭。每开设一场赌局,内部人员按照分工可以分得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抽头”,作为场地提供者的农户也可以坐收500元的场地费。

 

  在不到5个月时间里,安某等人共计开设赌场40余场,每场基本有七八十人参与赌博,多时达上百人。

 

  步步引诱农民参与

 

  像安某等人开设的流动赌场,不仅拉城里人来赌博,也把不少农户卷入其中。

 

  刘某是附近的农户,之前只打打小牌,后来听说有人在开赌场,去看一下就可以分得100元的“飞蛾费”,抱着领取“飞蛾费”的想法,刘某走进了流动赌场看热闹。

 

  虽说是看热闹,但几次过后,刘某就忍不住参与其中。第一次参赌,刘某赢了几百元,当天的赌局结束后,他还领到了100元“飞蛾费”。刘某觉得赢钱来得容易,随后告知赌场人员,第二天在哪个地方开,就电话告知他。随着输赢越来越大,刘某的赌瘾也越来越大,基本每场赌博都去,直至被抓。

 

  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记者注意到不少参赌者都有类似说法——闲来无事,听说赌场的事情后,抱着看热闹和领取“飞蛾费”的心理去现场,结果一步步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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