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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以婚恋之名诈骗30余万被公诉

2019-04-24 09:2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襄阳4月23日电(通讯员吕云帆)物色合适对象后,余某某对自己的身份财力进行精心包装,频繁打下“空头支票”以博取女方信任,骗取巨额钱财用于挥霍。日前,襄州区检察院对其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饭局相遇、他疯狂追求设下甜蜜陷阱 
  2017年2月份,襄阳女子孙某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余某某。席间,两人交谈甚欢,互相留下了微信。 
  之后,余某某在微信上对孙某展开疯狂的追求攻势,不断请求孙某做他的女朋友。同时,余某某表示,自己在樊城某住宅区有房产,父母在在樊城海润名都居住。 
  在王某的不断追求下,半个月后,孙某答应成为余某某女友。一次,余某某主动说要带孙某去他在樊城住宅区的房子参观,走到该小区一房屋门口时,余某某说自己的钥匙没带,参观作罢。之后,孙某由于工作繁忙,也未追问房产情况。 
  两人接触一段时间后,余某某便声称要和孙某结婚,让孙某先借钱给他装修房子,随后,又以高利贷赚钱、投资开设典当行等名义,先后向孙某借钱。孙某便向其表姐求助,先后从其表姐夫那里,借给王某25万余元,余某某信誓旦旦地承诺,最多一个月保证归还。 
  然而,眼看余某某承诺的期限日益临近,他却没有归还的意思。孙某开始不断向余某某讨要欠款。余某某一直推脱说自己手头没钱。5月份期间,当孙某再次通过微信向余某某要钱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手机也无法打通,她赶紧向警方报案。 
  网络相识、百般承诺均为花言巧语 
  2018年4月,随州市一女子周某也与孙某有了同样的遭遇。当月,周某在某网络聊天工具上认识了一自称刘云飞的男子。聊天中,刘云飞表示,自己有车有房且家庭条件优渥,并一直请求周某做自己的女朋友,表示周某答应后自己会给她购买豪车。 
  在刘云飞的反复劝说下,周某信以为真。之后,刘云飞带周某前往其开设的档案点,并和周谋“煞有介事”地讨论起买哪一款车,讨论完成后,刘云飞还专门打电话给其所谓的“好友”要求订车,周某对其买车的说法深信不疑。 
  然而,令周某疑惑的是,5月到6月两人交往期间,餐饮娱乐等所有开销,刘云飞都要求周某买单,而给出的理由往往是钱都拿去投资做生意了,微信没有绑定银行卡等诸多理由。当周某将自己仅有的积蓄花光后,刘云飞又要求周某在各类网贷平台上进行贷款用于自身挥霍,他先后以周某的名义从网络上贷款近3万元。 
  在花销周某钱财的期间,刘云飞买车的承诺不了了之,但他依然频繁带着周某出入各类珠宝店与奢侈品店挑选商品,以此强化周某对自身信任。 
  当周某的各类网贷陆续到期后,周某开始质问刘云飞,刘云飞便带着周某来到枣阳躲债。最终,当父母与警方找到自己时,周某才发现自己被骗。 
  骗局破产、骗子落网终于伏法 
  实际上,这两期手法相同的诈骗,均为一人余某某一人所为。经过警方调查,2013年期间,因年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余某某以举办酒席的方式与枣阳一女子结婚,并育有一女儿,因其在家乡四处欠债,已经与家人很久没有联系。 
  同时,余某某在襄阳没有任何房产,其所谓的高利贷投资、开设典当行均为谎言,送给孙某的车辆也是从租车行以2万元的价格租来的。孙某在发现被骗报案后,余某某听到风声,便化名刘云飞潜逃随州,继续行骗。 
  襄州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高达31.0132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向其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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