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北京朝阳法院:孩子受侵害三成在寒暑假

2014-07-14 13:22来源:北京晨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北京晨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自2012年以来,该院少年法庭共审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217件,其中发生在寒暑假期的共68件,占31.3%,主要涉及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罪名,并呈现四大特点。

    城乡结合部多发

    调研显示,68件发生在假期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房、群租房的案件就达到了38件,占到56%。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付光鹏法官说,此类场所外来人口集中,且房屋多为平房、大杂院,缺乏必要的安全和防范设施,为犯罪分子提供了较好的屏障。

    柳某曾先后租住在顺义和朝阳两个区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村里。2010年和2013年间,柳某以各种借口诱骗多名单独外出玩耍的女童,至无人处或其出租房里进行性侵,后被一名女童的父母发现并报警。柳某因强奸罪获刑12年。

    家长照顾不周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中,家长因生计所迫,对子女多采取“放养”模式,有些未成年人平时在老家上学,假期被接到父母身边,但父母往往让子女独自在家或外出玩耍,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此外,很多父母将孩子托付给家里老人,而老年人往往力有不逮,加之保护意识不强,致孩子易受侵害。

    在某小区打扫卫生的乔某与小区住户都很熟。一天,他到5岁的宁宁家和她的姥姥聊天时,趁老人在外屋之机,在里屋脱下宁宁的裤子对其下体进行抠摸,并欲发生性关系。因宁宁的父母刚好回家撞见,乔某才未得逞。乔某因强奸罪被判两年半。

    易受网友侵害

    未成年人在假期结交社会闲杂人员的机会增多,他们中有的盲目和陌生人一起吃喝玩乐,有的女孩子通过QQ、微信等与陌生人交友并见面,极易受到犯罪侵害。

    17岁的梅梅初中辍学后跟父母一起来京务工,因刚到北京没有朋友,她经常用手机QQ添加附近的人聊天。一次,梅梅通过QQ聊天认识了高某。两人聊得投缘,就相约见面吃饭。饭后,高某以聊天为借口到梅梅的出租房里将其强奸。高某后因强奸罪获刑4年。

    网吧酒吧高发

    据统计,68件发生在假期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侵财类案件占71%,侵害人身类案件共20件,其中8件发生在网吧、酒吧、迪厅等场所,占假期侵犯未成年人人身类犯罪的40%。调研称,假期中未成年人外出活动时间较多,经常出入上述场所,从而成为受侵害对象。

    晨晨家境虽不富裕,但他还是常和朋友到酒吧玩耍。一天,他和朋友在工体附近某酒吧内,因其胳膊碰到曹某,后被王某和曹某带出酒吧殴打,致头部严重受伤,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两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7年和7年半。

    ■法官建议

    避免孩子无人监管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付光鹏法官说,家长在假期要尽量避免孩子出入酒吧、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避免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未成年人假期外出游玩时,要避免夜晚或到地点偏僻的场所,不要携带大量钱财。

    此外,未成年人在微信或QQ与陌生人聊天时,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未成年女性在与异性交往时,不要随意饮酒,更不要随意与异性前往较为私密或隐蔽的地点,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记者 颜斐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