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新疆哈密中院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2014-07-12 12:22来源:新疆哈密中院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年7月是自治区和地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这一主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密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通过“四举措、三要求、三结合”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举措”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四风之害》、《蜕变》等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全体干警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和依法办案的理念。三是动员全体干警通过“展示一副廉政漫画,讲述一个廉政故事,分享一个廉政典故”等方式参与到“廉政微讲堂” 活动中来,做到“人人当教员、人人为学员、人人得教育”。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清风廉政亲情寄语”活动,充分发挥亲情的感化、影响、教育作用,督促全体干警守住底线、牢筑防线、不踩红线。

    “三要求”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分管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开展教育月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部门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教育月活动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多形式强化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立案大厅电子屏幕的作用,滚动播放廉政条规、格言警句;另一方面

    要以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为载体,广泛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三是注重检查督导。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教育月活动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结合”丰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内容。一是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二是与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重要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坚定性、鉴别力和执行力。三是与本院正在开展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全体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易宗霖、刘晓越供稿)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