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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激发人民陪

2014-04-18 18:01来源: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是我国司法制度人民性的有效体现,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以普通群众的价值和思维对案件和法律事实作出评判,使司法民主得到了真正的体现。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在2012年聘任各行各业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实际审理案件的基础上,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到审判工作实际中,及时调整人民陪审员队伍,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帮助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履行职能,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尊重陪审工作,激发参审热情。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安排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在庭审、案件评议等活动中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职权,营造良好氛围使陪审员敢于发表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方面的见解和看法,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热情,裁判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发挥陪审优势,拓展陪审职能。在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将人民陪审员纳入到调解、调解协议自动履行、判后答疑、普法宣传中来,充分发挥其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亲和度高的优势,使其担任好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多重角色,提高法院整体的服判息诉力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力度,实行年度表彰。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人民陪审员各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履职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及干警一起表彰,肯定陪审员工作业绩和勤勉付出,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的积极性。(杨洁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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