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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一涉民生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2014-04-18 18:00来源: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向全院干警提出“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心得贯彻在自己的实务工作中,用自己的实务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中的承诺”的要求。执行局工作人员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中,把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做为实现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途径,最终实现保民生、促发展。
      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田某在陈某负责的工地上打工,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4000元,截至2012年9月,陈某陆续向田某支付工资50000元,剩余22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2013年10月田某诉诸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工资及利息。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义务,田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农民工工资的民生问题,执行局进行了专项清理活动。从申请人处了解到被执行人系外地人在本县承包工程,现该工程已决算完毕,不知陈某是否回到和布克赛尔县。知悉情况后,执行人员与陈某取得了联系,但陈某电话中态度强硬的表示自己不会主动将钱给田某,若法院工作人员找到自己时再给。
      针对被执行人陈某的工作性质,执行局与公安部门联动调查得知陈某在邻县好美快捷宾馆住宿。执行人员随即驱车二百余公里前往该处。候至凌晨一时许,被执行人陈某才醉醺醺回到该处。当看到执行人员出示工作证及执行公务证时,陈某方才有些许清醒低下了头承认不该逃避执行,并当场联系其副总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这件涉民生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唐尔维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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