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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魁:血肉之躯挡住冲卡汽车

2014-04-04 12:39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通讯员李丽崔守跃 法制网记者张亮

    本网讯  面对冲卡车辆,他勇敢地迎了上去。被撞昏迷11天醒来后,第一句话是“我要去工作”。

    40岁的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陈红魁此前一直默默无闻,他用14年的从警生涯,实践了一名公安民警对平凡的超越。

    1月15日晚,陈红魁和二中队中队长李海峰各带一组设卡盘查可疑车辆。当李海峰示意一辆越野车停车接受检查时,喝了酒的司机却没有停下来。

    “有人要闯卡!”在另一道设卡的陈红魁意识到这一点,马上赶来增援。

    司机突然加大油门,绕过车右前方的李海峰向前冲去,陈红魁丝毫没有畏惧,从左前方赶过来举起警棍示意对方停车。一刹那,陈红魁的头猛地撞到车前挡风玻璃上,整个人飞过车顶,重重摔在路边。

    “找到肇事车辆的时候,挡风玻璃破了一个大洞,红魁的警棍落在了车里,他身上戴的执法仪至今没有找到。”李海峰心情沉重地回忆说,当时陈红魁的身躯就像一面盾牌。

    经医院诊断,陈红魁头部枕骨骨折、脑组织挫伤、蛛网膜下出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赶紧!拦住!”昏迷中的他仍在使劲喊,四五个人都摁不住。“海峰一个人不够,我得去工作。”这是陈红魁做完颅脑手术昏迷11天之后清醒过来说的第一句话。

    关键时刻的抉择,绝不是偶然。“在派出所4年,陈红魁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逃犯,碰到困难从不退缩。”曾是陈红魁同事的民警徐林江说,2011年,有次追捕逃犯时,当地群众好心帮忙,一名群众冒失地用菜刀差点砍在他的额头。事后,同事们感到后怕,陈红魁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当警察都可能碰上这样的事”。

    民警在执法中遇到亲友说情并不少见,特别是在交警这个被人称为“伸伸手就能拿到钱”的岗位上,在坚守公正过程中,最难的是要面对亲情、人情和复杂的人际关系。

    “太较真,不会变通,最不讲情面。”周围人都说陈红魁认死理、难说话。在他的字典里,不允许有“特权”二字存在,领导群众一个样,大车小车一个样,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样。

    2010年,在市区集中巡查中,陈红魁所在的组查扣了一辆无牌车辆,车主说车牌照在家,忘了悬挂,并找领导求情。身为组长的陈红魁拿着法律条文放在领导的办公桌上,领导被他这种执著精神折服了,让陈红魁依法办事。

    熟悉他的人知道,他不是不通人情,他通的是“大人情”。这种人情,是对百姓疾苦的关心,是对人民群众的大爱,是对同事的真正关爱。

    “吃错了药可以洗胃,如果执错了法可要害人害己。”他深知,发现和纠正一起违法行为,就减少一分事故隐患,增加一份群众出行安全。

    陈红魁处理的大小肇事案件成千上万,件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从来没有接到违法违纪的任何投诉和举报,没有办理过一起冤假错案。

    在最偏远的五龙派出所,陈红魁长年以所为家,4年只回家8次。在交警大队最远的临淇中队,他数次回县城开会都过家门而不入。妻子这样说他:“中队才是你的家,家只是你的旅店。”虽然不无抱怨,但却是陈红魁工作和生活的形象写照。法制网林州(河南)4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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