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制人物 >

李刚:用一只眼睛辨出真相

2014-03-30 12:4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李刚:用一只眼睛辨出真相

  本网讯  有这样一位法官,长年奔波在大山深处,在巡回审判的路上,遭遇车祸右眼险些失明;为了精研法律,卖掉唯一住房凑齐硕士学费……他,就是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夏家堡法庭副庭长李刚。

  2008年,时年33岁的李刚在南山城法庭工作。某日,他和同事驱车前往湾甸巡回法庭。在崎岖的山路上刹车突然失灵,司机撞山停车,将李刚从面包车最后座甩到最前,右眼撞到车角,霎时间鲜血从口鼻中涌出。后来虽经多次治疗,右眼仍有部分盲区,鉴定为八级伤残,走路时右肩经常撞到门。

  李刚并没有因为意外埋怨一句,而是加倍努力工作。他说:“人之所以用两个眼睛看世界,是因为从不同的方向才能看到问题的不同。现在我只剩下一只好眼睛,更要把案件看得清清楚楚。”

  2012年8月11日,老姚家的孩子和3个伙伴一起到离家200米远的水利发电站戏水,不幸身亡。老姚悲痛万分,将3个孩子家长、乡政府、县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村委会、河道管理处等先后告上法庭,涉及被告达14位,李刚到当地核实情况、调查取证20余次。

  案件数量越多,他越要坚持每周巡回办案,将法庭挪至地头儿,把法制送到炕头儿。他认为,巡回审判制度不仅是为了方便老百姓,更是了解案情、实地取证、快速执行的有效机制。他把自己变成了“110”。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将便民联系卡分发至61个村,随时立案,随时上门调解,力争现场裁判和就地执行。他的理想是“让百姓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事人郭兴业说:“他审案子公正,就连输的人都佩服,知道自己是怎么输的。”

  李刚1997年考入法院,从南口前法庭到南山城法庭,再到夏家堡法庭,17年里他没离开过人民法庭一天。2005年,他考取了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把唯一的婚房卖了凑齐2.65万元学费,夫妻俩从楼房搬进了老人的平房。

  2012年秋天,一位年过八十的老人到夏家堡法庭状告5个子女。老人的林木在大儿子名下,与儿子同住,儿媳不善待老人,远嫁的小女儿回乡与大哥理论反被嫂子打伤。弄清原委后,李刚便用自家兄弟姊妹六人抢着赡养母亲的事儿和他们谈心。又给老大家来了个下马威,带着另一起案件中刚刚因拒不支付抚养费被拘留的被执行人,到老大家送达法律文书,老人大儿媳当即服软。最终,案件以老人继续在大儿子家生活,其他子女每年支付600元赡养费调解结案。

  去年,抚顺发生了8·16特大洪水灾害,位于南口前镇的李刚家房屋以及屋内财产都被洪水卷走。

  清原法院政治处主任张国庆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汛期,李刚一直坚守在岗位。8月16日,雨特别大,法庭地势高,没有受太大影响。距离法庭33公里的李刚家在河的下游,他不顾家里受灾帮助灾民自救,清淤泥、发救灾物资、协助县委做思想稳定工作。受灾情绪激动的村民,都知道李刚家情况,看到他还在工作也都积极服从安置。”

  在夏家堡法庭工作的四年里,李刚共审结案件1276件,调解撤诉率达80%,无一改判。2013年,共审执结各类民商案件354件,执行回款3291.12万元。

  近几年,李刚连续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而令他打心眼儿里自豪的是,2012年他制作的一份民事判决书被评选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当他把这个好消息和妻子一同分享时,妻子打趣道:“这房子卖得值!”(记者 张之库 通讯员 严怡娜 陈玉兰)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