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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审判职称人员须全部办案

2014-03-18 20:2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1421.7万件,审执结1294.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4.4%;5年来,北京法院500多人离开法院,年流失人员数量还有增加趋势。上海法院平均每年流失法官67人,大多是骨干,年龄在40岁到50岁之间。离开的法官大部分经验较丰富,能力较强。

  一边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量持续高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一边是因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待遇相对低、晋升空间少、职业荣誉感下降,法官出走率逐年递增。如何解围案多人少困局?今天,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向《法制日报》记者畅谈了他们的看法。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在编人员有97人,其中58人有法官职称。2013年,人均结案221件,多数法官长期加班加点,高负荷运转。

  “法院自身要想解决案多人少,就要尽可能向内挖潜力。”锡山法院院长蒋飞表示,锡山法院提升法官职业能力的同时,要求有审判职称人员全部办案,包括综合部门、庭长、院长都要办案。

  2013年,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88.03件。”余姚法院破解案多人少的做法是,着力探索‘1+1+1’审判模式,建立职业化示范庭。”余姚法院审管办主任邵培莉告诉记者。

  据介绍,“1+1+1”审判团队的标准配置是主审法官+审务助理+法官助理,充分发挥审务助理承前启后、实践锻炼和“1+1+1〉3”的团队优势。

  ”这一模式运行以来,改变了法官助理一旦被选任为审务助理,就失去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传帮带的惯有模式,审务助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参与到主审法官的办案过程。”邵培莉说,余姚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去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36件,其中主审法官审结364件,审务助理审结172件。

  此外,余姚法院专门建立职业化改革示范庭,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该院民四庭专门负责审理劳动争议以及5万元以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庭不配备庭长,选任一名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兼任副庭长,并由其自主选择两名助理审判员、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速录员,打造成一个合议庭与审判庭的联合体。

  ”主审法官既行使合议庭审判长的裁判职责,又行使审判庭庭长的行政职责。该庭审理的案件,主审法官独任审判的由其本人签发,助理审判员独任审判的由主审法官签发,合议庭审理的由合议庭成员充分讨论后审判长签发。如果主审法官对案件拿不准希望分管领导签发的,则需要由分管领导参与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除此以外,分管领导不签发该合议庭的任何案件。”邵培莉说。

  如何让法官进得来留得住?蒋飞认为,提升法官职业尊荣、建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是关键。应提高法官任职条件,对法官、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法官实行有职称的专业等级管理,从事行政政工后勤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建立和法官工作相适应的职业保障体系,吸引更多有才华、有能力、致力于法治事业的人进入到法院。

  邵培莉认为,应建立严格的法官选任制度,确保法官专业素养的同时,必须保证法官有较高的心理素质。因为很多年轻法官接触社会时间较短,应付各种压力和困境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所以,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磨砺,拥有良好心理调控能力,才能从容适应法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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