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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法院创新司法机制护“三峡”

2014-03-18 20:20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捕猎……在利益的驱使下,近年来,三峡库区的环境案件频频发生,致使库区生态资源受损严重。

  为保护三峡库区绿水青山,近年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构建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联动办案,有效保护了三峡库区的生态资源。

  环保审判庭助推环境保护

  万州地处长江三峡库区,素有生态涵养之称,近年来,当地各种环境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三峡库区的生态资源。

  为保护库区生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进行了联合调研,于2011年12月6日在万州区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该法庭设立以来,对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大气污染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并依法发布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非法捕鱼、破坏森林、电磁幅射、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

  据介绍 ,2012年至今,万州区法院共受理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非诉案件283件。2012年到2013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案件239件。其中,2012年受理89件,2013年受理150件,同比增长68.5%;

  同时,相关的数据还显示:自法庭成立以来,辖区内民众的环境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据调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止,万州区民众通过“网上直通车”、电话,包括“三风热线”、“阳光政务114”、区长信箱以及来人来访等途径向区环保局反映环境污染案件共计970余件。

  其他一些比较偏远的地方也采用信访等方式进行反映,法庭辖区内的3件大气污染环境民事纠纷中,全是诉诸来信来访方式解决。

  “三审合一”利于司法尺度统一

  “在当前审判机制下,法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案件审理需要。”在解读目前环境司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万州区法院院长卢伟是这样说的,“这一难题促使我们通过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案件审判组织,以集中化专业化审判来提高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水平,保证案件质量。”

  2011年,重庆市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保护案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努力构建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2011年率先在万州成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是对“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的一个有益尝试。

  在万州法院辖区八个县开展的环境保护能动巡回审理也为开展该类案件集中化专业化审判积累了较好的实践经验。

  从审理实践看,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均由辖区万州区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审理,形成“三审合一”的环境保护审判体系,确保环境保护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对统一。

  同时,从审理数据看,自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审理后,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没有改发回重审案件,没有滥诉缠访案件。该环境审判庭的9个基层法院的环境保护案件均由一个万州区法院的环境审判审理,司法尺度也统一。

  这种“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突出了“专业审判、复合法官、环保团队”的特色,审判人员更加稳定,审判组织更加专业,审判结果也得到更多尊重。

  据悉,万州法院运用这种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成功审理了多起环境保护纠纷案。

  例如,在一起非法采伐案中,59岁的谢德全被环境审判法庭判处缓刑,并被要求到指定的基地进行生态复绿管护,不仅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审判结果也得到了被告人的尊重。

  联动办案环境司法对接行政

  “我愿意出钱购买鱼苗放养到长江,弥补自己的罪过”“我也愿意”在庭审中,成某、彭某两人当庭真诚地表示。

  成某、彭某是重庆市巫山县人,平时看到有一些人在长江大宁河里电鱼拿来卖,两人觉得这个“买卖”很赚钱,于是决定也去试试。

  在法定禁鱼期间,二人使用捕鱼船、电瓶、升压器、渔网等工具,在巫山长江大宁河,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

  本以为可以稳稳当当的挣钱,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案发。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庭审中,二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罪。同时,表示自愿买1.2万元的鱼苗放养到长江,修复被自己破坏的水体生态,法官也对成某、彭某进行了环保教育。

  万州区法院环保审判庭庭长陈伟表示,环保审判庭与行政机关组织非法电鱼人员进行增殖放流,既是打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实践需求,更是修复长江生态的审判探索。

  环保咨询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亮也表示:“组织非法电鱼人员进行增殖放流,是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补偿的体现,旨在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方式来达到防止污染、保护资源的目的。”

  在实践中,万州法院认识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配套制度,就必须行政执法和公安执法的有效联动方法。

  要建立环境保护的联动式司法办案机制,协调联动成员单位依托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坚持建立环境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各门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案件移送的及时性,并且进一步强化环保行政机关与环保司法机关之间的环保信息通道,加强环境司法部门和环境行政机关的合作。

  据介绍,除了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外,万州法院还通过成立全国首家“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开通环境司法论坛网站,选用环境司法专家陪审员,公告环境司法有奖征文活动,召开三峡库区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工作联席会等一系列措施来为环保能动司法和联动执法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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