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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婚宴拒敬酒遭新郎责备 女方离席断绝关系

2013-11-05 11:17来源:华西都市报浏览: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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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家住岳池的刘斌(化名)与才认识一个多月的申敏(化名)于今年3月25日举行婚礼。可在婚宴上,因一言不合,双方亲属就吵起来,申敏随后带着全部家属离去,并表示两人断绝关系。刘斌苦恼:“婚没结成,5万元的彩礼钱该怎么办?”昨日,记者获悉,在历经波折后,刘斌总算拿回了法院判退的彩礼。

  认识一月闪婚 一言不合新娘离席

  刘斌和申敏两人都22岁,今年春节经人介绍后,感情迅速升温,才认识一个多月,便开始了谈婚论嫁。

  经双方家属决定,婚期就定在今年的3月25日。按照当地风俗,刘斌给申敏家送去了一笔现金和首饰、衣物、手机等,作为彩礼。婚礼举行当天,按照习俗,刘斌带着申敏向自己的亲友一一介绍,同时要求申敏和自己一起敬酒致谢,没想到却遭申敏拒绝。刘斌觉得很没面子,出言责备。因为用语较重,申敏也觉得委屈,两人随即就在婚礼上吵了起来。

  两方的家属也跟着发生了争吵,申敏一气之下,带着女方亲属离去,留下刘斌收拾残局。

  新娘执意断绝二人关系 新郎起诉要彩礼遭反诉

  当天的婚礼不欢而散,刘斌和家人冷静下来后,觉得事情变成这样双方都有责任。随后的一个多月,他和家人多次前往申敏家道歉,希望能把申敏重新迎回家中。可是,申敏坚持要和刘斌断绝一切关系。

  两人在举行婚礼时并没有办结婚证。刘斌看到申敏心意已决,变得更加苦恼,因为当初送出去的彩礼,总共加起来有5万元左右,“现在婚也结不成,钱也给了,我该怎么办。”今年5月,他向岳池县法院起诉,要求申敏一家退还全部彩礼。

  不想刚提起起诉,申敏就对刘斌提起了反诉,认为其中一部分彩礼作为嫁妆,还放在刘斌家里,礼金已用于宴请宾客和置办嫁妆,不予返还,要求法院判决刘斌家返还1.2万元。

  法院认定

  属有条件赠送 新娘被拘后返还彩礼

  今年6月,岳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斌的彩礼是为和申敏缔结婚姻关系而送的钱财,属于有条件的赠送,因为申敏不愿意缔结婚姻关系,按照法律应当返还,最终判决申敏返还现金3.6万余元及首饰。婚礼当天放在刘斌家的嫁妆归申敏所有,其中一件男式西服和一双皮鞋归刘斌所有。

  法院判决后,申敏随即提出了上诉,不久后又自行撤诉。可是一直拖着判决不肯履行。随后,刘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申敏依然不肯履行判决,经过多次劝解无果,法院合议庭对申敏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在被拘留一天后,申敏的父母和刘斌一家达成和解,支付现金两万余元,剩余部分冲抵刘斌家应返还的财物。

  (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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