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经典案例 >

青岛破获一起集资诈骗大案 以高额分红为诱饵

2013-07-30 11:43来源: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讯记者姜东良 通讯员张梦芸 朱耀华 利用外国公司官方网站建立后台网站,以高额分红为诱饵,打着投资分红的旗号集资诈骗,共计诈骗近20人10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42岁的李某某是广东珠海人,2012年2月,吴某某(在逃)找到他,说最近网上有很多搞虚假投资的,就是在网上建立一个虚拟项目投资网站,虚构一个并不存在的项目,并承诺高额分红,然后找人投资,分红剩下的钱大家平分。李某某听后,颇为动心,二人商量:李某某负责找人投资,吴某某负责网站的策划和技术,同时吴某某又找来周某、韩某(二人均在逃)和李某某一起联系投资人。

  吴某某找到一个国外的稀有金属公司官网,以此为平台建立了一个后台网站,投资者可以在网站上看到该公司的情况,也可以看到自己的投资情况和分红情况。一堆云里雾里的专业名词和高额的分红利润,彻底消除了投资者的警惕之心。

  网站建立的同时,李某某和周某、韩某三人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投资该稀有金属公司的低风险、高收益,寻找投资人。2012年2月底,李某某在网上认识了平度赵姓网友“厚德载物”,向他介绍他们的投资项目,并将资料发给他看。起初老赵并无意投资,但李汉民口若悬河介绍和投资的高额利润,让老赵动了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第一期老赵买了一股(1000美金为一股),将钱直接打到了李汉民提供的账号上。

  之后的几个月老赵都能按时分得红利,渐渐松懈了防备之心,陆续又购买了几股,同时他将这个项目介绍给朋友周某某,并现身说法的夸赞这个项目。“每6500元为1股,每周分红195元,一月分红是780元,一年回本,两年返还本金。”如此高额的分红,让周某某瞬时动了心,当即决定投资20万元。后来,周某某又陆续向其他人推荐这个投资,并通过自己免手续费的商友卡转款给李某某。

  6月份,为了继续吸引投资,最后获得更多的利润,吴某某关掉该稀有金属公司投资网站,又另外建立了一个虚拟投资网站BBI公司,继续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以贷养息。9月份,又将BBI网站关闭。老赵、周某某等人倍感不详,急忙报警。

  警方通过周某某的转款账号,顺藤摸瓜找到李某某,李某某对集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从2012年2月到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吴某某、周某、韩某合伙建立虚假网站,以投资虚构的项目获取分红的名义先后诈骗赵某、周某某等20人120余万元。李某某分得赃款约为40万元。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