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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案标的物全天候监控取证!贵州省首张“电子封条”启用

2020-07-27 20:02来源:贵州长安网浏览:手机版
       7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法院执行局对位于观山湖区远大生态风景7号楼的一处涉案房产安装电子封条,对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这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对涉案标的物全天候监控取证!贵州省首张“电子封条”启用

       电子封条全称“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是相较传统封条而言,与传统封条相比,有三大特点:
由工程人员加装,异常牢固,可对查封的涉案房屋实施有效“锁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效保障拍卖房产的后续交付工作;
       醒目标明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可通过手机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详细了解房屋查封的原因和解封方法、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查封期间的法律义务以及违反的法律后果等信息;
       可对涉案房屋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触碰或破坏封条时,该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同步到执行干警手机终端进行报警提醒,破坏者的照片也将实时传输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留存,便于强制措施的适用。
       而传统的封条是在标准的纸条上填写查封时间加盖法院印章,对于小部分胆大任性的人来说,会置法律于脑后,撕毁封条。电子封条不存在撕毁的风险。
       观山湖法院实施的首例电子封条案,系案件被执行人邓某,向某银行抵押贷款购买位于观山湖区远大生态风景7号楼的一处房屋,后因贷款逾期,银行遂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邓某偿还银行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邓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银行就此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邓某虽口头上配合法院工作,与银行达成和解,但一直未按和解方案给付相关贷款本息,且一直让其亲属居住拒绝搬离,通过多种手段阻挠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张贴公告限期搬离,但邓某仍不配合。
       7月23日,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案房产加装电子封条。
       据悉,今年观山湖区法院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通过科技手段助力智慧执行,致力打造“互联网+执行”模式,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创新力度,全力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天眼新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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