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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箱春鱼去向不明 他最终如实交待了诈骗货款的事实

2020-07-14 10:0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日照7月13日电(记者卢金增通讯员 郭芝 李成)“检察官,我自愿认罪认罚,我带买方去冷库看的货不是我的,我发的装车视频也是假的,连物流司机也是‘托儿’……”犯罪嫌疑人石建民在供述中默默低下了头。近日,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石建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8月13日,来自诸城的王哲通过中间人耿鑫,来到日照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冷库里看货,现场有十余万吨的多春鱼,这种鱼目前供货很紧张,而自称该公司销售经理的石建成报价1万1吨又很便宜,王哲便通过中间人耿鑫讨价还价,最终价格定在了9200元每吨。王哲订了800箱,共计16吨,价款14.72万元,并约定根据发货数量多退少补。 
  订完货,石建民却催促王哲付款,表示不付款就没法安排次日发货。王哲虽然觉得未收货就付款情况很少见,但因的确急需这种货,又十分信任中间人耿鑫,就把货款全部打到石建民账号上。次日下午,石建民发给耿鑫一段装车视频,并称一共装了897箱,多装的97箱需要王哲补上1.7万余元货款。 
  另一边的王哲收到视频后并没有立即付款,而是在发货第三天跟物流司机核实货物数量及到达时间后,才将剩余货款付清。可等到第三天下午五点,司机又说晚上八点才到,因为市场已下班,王哲就与司机约定第四天早上再卸货。 
  到了第四天早上,司机已联系不上。王哲紧急联系上石建民,石建民却称物流司机拉着货跑了。在中间人耿鑫不停的追问下,石建民表示物流车定位显示在日照,耿鑫立刻从诸城跑到岚山,按照石建民给的位置却没找到车。此时,石建民又发来一个车的视频,侧面看不到车牌号,说车在岚山绣针河公安检查站,耿鑫又赶过去,还是没有看见车。耿鑫又问石建民,结果他又说车到了青岛泊里。 
  耿鑫终于忍无可忍,于8月17日和王哲一起来到日照找石建民,说不退钱就要报警,石建民终于感到害怕了,分四次退给了王哲3万元,可是后来再和他联系,他就没钱退了,万般无奈之下,8月27日,王哲和耿鑫约了石建民一起到公安机关。 
  面对公安干警,石建民如实交待了自己诈骗货款的事实。原来,他一直做水产中介生意,因经营不善对外欠了不少债,这次原本也想尽快找到货源,但是他不了解市场行情,当初盲目报价1万元每吨的价格远远低于1.4万元的市场价,因此没找到货源。除了这笔多春鱼生意,石建民还通过耿鑫骗取他人鱿鱼串货款1.16万元,也未发货。两次骗来的货款都被石建民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消费了。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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