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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振东、吕维胜等20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最高刑期二十一年

2020-07-14 10:0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黄冈7月13日电(通讯员王全胜 章琪)7月8日,由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舒振东、吕维胜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宣判,20名被告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判决认为,以被告人舒振东、吕维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向执法人员行贿,在武穴长江水域采矿、武穴市砂石经营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局面,严重破坏武穴市砂石经营行业经济秩序。
  法院判决舒振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吕维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5万元至16.5万元不等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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