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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丹徒:首例"毒包子"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2020-07-03 09:3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镇江7月2日电(通讯员封云)近日,由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开庭审理。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间,方某为了让包子卖相更好,吃起来口感更蓬松柔软,将含铝泡打粉添加到其经营的小吃店所售的包子、馒头中。今年1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该店检查,当场扣押该店加工的包子以及含铝泡打粉等。经检测机构鉴定,涉案包子内铝含量为444mg/kg,属于“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量的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情形。3月7日,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经查,两个月内,方某共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子9380个,得款4690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被告人方某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危害了不特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在没有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方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同时缴纳赔偿金46900元至区财政局,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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