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加强顶层设计预防学术不端(3)

2020-06-30 12:2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课题组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2008年前后国内才建成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在此之前,缺乏发现学术不端的技术手段,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导致这一问题比较严重;二是近年来学术不端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一些隐藏多年的学术不端案件被“发掘”出来,导致进入大众视野的学术不端案例数量大幅增加。
  加强立法顶层设计探索建设长效机制
  治理学术不端,国家在行动。
  为解决学术不端多发易发的问题,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出,“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
  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央组织部等4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惩罚措施达43条,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一旦在科研领域发生严重的失信行为,不仅要面临学术上的严厉惩罚,还将在公务员招录、银行贷款、企业上市等领域受到广泛的“社会性惩罚”。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联合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除了明确社会科学领域学术不端的类型、调查处理的主体及程序外,还特别规定了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此外,在科研管理与学术评价制度方面,我国也密集出台多项政策,以铲除滋生学术不端问题的土壤。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彭新林认为,有关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文件,包括树立导向明确的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加大对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学术与人才评价机制等,是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宋伟看来,这些政策制度的出台,充分反映了国家对规范学术研究的高度重视,推动学术规范的制度化发展,通过建立相应的诚信管理机制治理学术不端行为。这些制度已经发挥了一定作用,各个高校和科研机构也都建立了配套制度,加大了对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整治力度。
  课题组建议,为避免“运动式”“一阵风”治理,防止学术不端的反弹回潮,应不断探索和努力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例如,保持打击学术不端的高压态势,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学术不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学术不端案件,形成“露头就打”“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增强对学术不端的震慑力。此外,还需完善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加强科研诚信独立调查委员会制度建设,加快科研管理与人才评价改革措施落地等。
  对此,彭新林的建议是,应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教育、预防、监督、惩戒相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学术不端的体制机制,统筹考虑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宣传教育、事前预防、管理监督、联合惩戒等方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环境。当然,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亦要充分发挥实践探索的积极作用。
  《反腐倡廉蓝皮书》提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历史相对较短,有关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以及立法还比较滞后。例如,对学术不端问题打击不力的一个原因,是目前的制裁措施还基本停留在政策层面,尚未上升到法律高度,特别是缺乏刑事方面的立法。亟须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立法顶层设计,填补该领域理论、制度和立法上的空白。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