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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酉阳:对一起合作伙伴轻伤害案公开听证

2020-04-13 19:1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张博 杨芳)“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引发的冲突,犯罪嫌疑人进行赔付并得到了当事人谅解,如果从宽处理能够让企业工程正常复工,工人们正常复产,保障老百姓尽快入住新房,我赞成对他作微罪不诉处理。”3月23日,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任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重庆市人大代表郑霞发表看法。
  任某某与肖某某分别系两家公司楼房工程部的管理人员。2019年4月,两人因拖欠工资、拆除施工大门等问题在办公室发生争执,任某某将肖某某从座椅上摔倒在地并对其殴打,致使肖某某腰部、胸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4月25日,任某某投案自首。同日,酉阳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立案侦查。
  2020年2月25日,该案被移送至酉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田智敏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发现,该企业为近100名当地老百姓提供了就业机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帮助。当前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而任某某系企业楼房工程的具体管理人员,如被起诉,将影响工程进度。
  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考虑到企业的发展需要以及任某某系自首,认错态度好,又自愿认罪认罚,办案检察官田智敏牵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促使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肖某某出具了对任某某的谅解书。
  2020年3月23日,经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备案,酉阳县检察院依法开展了公开审查听证活动,邀请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
  “嫌疑人系初犯、情节轻微,且主动投案,现已对受害人进行赔付并取得谅解,我建议可以从宽处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表示。“双方本来就是合作伙伴,因拖欠工资,一时口角之争引发打斗,但算不上有什么大的矛盾。”人民监督员吴梨萍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不起诉可以让他们继续合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律师代表陈双认为,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也对被害人进行赔付并取得了谅解,矛盾基本消除了,建议对嫌疑人不起诉。
  3月24日,该院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综合研判全案情况后,最终对任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次日,酉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任某某宣告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以案释法,还就该企业可能涉及的企业用工、合同履行进行了普法,对工地施工安全提出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等建议。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工人们陆续上班了,我一定加快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让老百姓能够尽快住进购买的房子。”任某某向检察官承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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