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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管拆迁抓紧时间捞一把 加速敛财"两头占"(3)

2019-12-03 10: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公诉人说案
  权力沾染“铜臭味”,权力观就会异化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姜雨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权力沾染“铜臭味”,权力观就会异化。为官者如果忘记了权从何来、为何为官,而过度专注个人利益、极度渴求金钱财富,势必会造成价值追求和权力观的扭曲。回顾本案,李丹从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堕落成为一个受贿千余万元的腐败分子,其蜕变的原因、过程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权力观严重错位,对法律无敬畏之心,必然受到法律严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已是人尽皆知的道理。李丹手握重要权力,可他却将公权力的运用与个人的私欲混为一谈。在拆迁人向其求助并给予其“奖励费”时,他欣然接受;在与被拆迁人协调拆迁事项时,更是按拆迁补偿款“按劳取酬”,有时会同时从拆迁企业和被拆企业获得好处,两头受贿。李丹调离副镇长的岗位后,仍不收手,而是利用协助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更加疯狂地敛财。正是由于权力观的严重错位,导致他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是权力过于集中,履职缺乏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李丹接受贿赂最多的一段时间,是其在张家湾镇同时负责其他工作和协助拆迁期间。一方面是干部任用和分工的不合理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另一方面履职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比如在协助协调具体拆迁项目时,协商谈话没有其他负责拆迁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场,谈话过程无记录,协商过程无痕迹,协商之后也没有向党委或上级领导汇报,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监察委及时与案发单位进行沟通,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本单位及下设单位干部任用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杜绝隐患。
  三是商业拆迁补偿政策不透明,拆迁补偿弹性较大,为相关人员进行权力寻租提供机会。拆迁工作涉及重大经济利益,且行政权力往往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果拆迁补偿标准不明确,则有可能会成为权力寻租的沃土。为此,我们结合案件暴露出商业拆迁补偿政策不透明、标准执行缺乏刚性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指导力度,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明晰拆迁补偿标准,对拆迁补偿情况及时公开、公示,明确各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主体责任,用法律、规章、制度、契约引导约束各方行为,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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