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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财产筹钱治病 受助者被判还善款

2019-11-07 13:15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隐瞒财产筹钱治病 受助者被判还善款
  全国首例众筹平台诉受助者一审宣判;法官建议,筹款扣划至医疗机构直接用于结算

隐瞒财产筹钱治病 受助者被判还善款

  昨日(11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宣判现场。被告在外地不方便出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全国首例互联网众筹平台起诉大病筹款受助者的民事诉讼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构成违约,判令他全额返还筹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后,朝阳法院向民政部、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筹”)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推进相关立法、加强行业自律。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庭长王敏建议,筹款扣划至医疗机构直接用于结算,降低资金风险。
  【受助】
  幼子身患重病,父亲水滴筹获助15万
  28岁的莫先生与许女士系夫妻。2017年9月,二人喜得一子。然而,2017年11月,莫先生之子诊断为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征,先后在嘉兴市当地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治疗,进行了脐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心包穿刺术,曾出现低钾血症、心包积液、心肌肥厚、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巨细胞病毒感染、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等病症,家庭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莫先生想到了用水滴筹进行网络筹款。
  2018年4月15日,莫先生在水滴筹发起了筹款目标为40万元的个人大病筹款项目:“我是为我身在重症监护室的孩子发起求助的……这5个月来,孩子饱受疾病折磨,为了给他看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欠下了20多万的外债,医生说要做好长期的治疗准备,后续至少要40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但我们家就是工薪家庭,我和妻子的工资根本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治疗费用……”
  当天15时31分,莫先生的申请被审核通过。至次日21时55分筹款截止,共筹集款项153136元,捐款次数6086次。筹款期间,曾有人举报莫先生家有门面房出租收益,16日17时许,莫先生按照水滴筹要求补充材料,他辩解,门面房收入是孩子爷爷的,申请筹款时夫妻二人没有工作,妻子刚刚找到工作。
  筹款结束后,莫先生立即向水滴筹提出了提现申请,资金用途表述为用于孩子抗排异、抗感染和心脏治疗。4月18日,水滴筹将筹款153136元全额汇款给莫先生。
  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之子去世。
  【诉讼】
  受助者妻子举报 水滴筹要求返还善款
  2018年7月27日,莫先生之子去世后的第4天,妻子许女士向水滴筹举报:“(孩子)住院用掉5.3万,其中31500元是之前社保报销的钱付款的,医院有个基金,(支付了)2万元那时候也到账了,所以水滴筹的钱基本没用……孩子父亲是拆迁户,家里有房,还有店面,并不存在借钱的情况……”
  后水滴筹要求莫先生补充信息,莫先生表示,余款愿意用于做慈善或退回。
  2018年8月27日,水滴筹正式向莫先生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在8月31日前返还全部筹集款项。莫先生收到律师函后,并未返还。2018年9月,水滴筹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莫先生全额返还筹集款项153136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起的利息。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莫先生之子先后总计产生医疗费35.5万余元,其中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为17.7万余元。除水滴筹筹得的款项外,2018年1月,爱佑慈善基金会资助4万元汇款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2018年3月,上海市未成年人罕见病防治基金会救助2万元;2018年7月31日,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救助28849.71元。莫先生之子病逝后,爱佑慈善基金会资助款在医院账户的结余3万元被取消。上述救助款总计88849.71元,扣除结余取消部分,莫先生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渠道,实际获得的救助款也达到58849.71元,且前两项救助款均发生在通过水滴筹筹款前,但莫先生在筹款时并未披露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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