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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院执行局局长的生意经(2)

2019-10-22 09:55来源: 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2014年至2018年春节,鼎信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为感谢肖学军在其与娄底市某燃料有限公司等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关照,先后9次送去现金15.5万元。
  2012年春节前至2015年,湖南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某为了在相关案件执行过程中获得肖学军的关照以及感谢肖为其提供案源,先后6次送上现金4.9万元。
  娄底市一位司法界人士透露,肖学军爱钱早为圈内人知道,但肖还算“义气”,受托的事一般会用心使力,要钱也不是很凶,但不给也是万万过不去的。他说,肖学军担任执行局长10年,之前曾是一个谨慎小心的人,对于吃请之类常拒之门外。而任职久后,心性产生巨大变化。
  有媒体报道说,肖的蜕变是在其母亲去世后,当时全家只有不到5万元现金,丧事几乎办不下来。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收了30万元礼金。此事给了肖学军很大触动,他开始意识到作为法院执行局长的权力,是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的,那些送来礼金的朋友、老板只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跟自己建立关系,为以后的请托打下基础。在金钱的诱惑下,肖学军放松了自我约束。
  “老赖”也可“解封”
  2015年11月,聂某及其公司在娄底中院被李某善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娄底中院执行局依法查封、冻结了聂某名下抵押在银行的资产,同时将聂等人纳入失信人名单。聂设法找到肖学军,请求帮助解除其失信人名单及解封名下部分资产。肖学军出力斡旋,让聂某与李某善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娄底中院执行局屏蔽了聂某的失信名单。
  但聂某再次失信,未能继续履行其与李某善的协议,李某善于是再次申请冻结了聂某的资产,并把聂某等人再次纳入失信名单。
  眼见自己和妻子又成了"老赖",聂某只好又请求肖学军协调。在肖学军的促成下,聂某与李某善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剔除了“老赖”的恶名后,聂某在娄底某酒店洗脚时,送给肖学军15万元现金。
  颇有意思的是,该案的原告李某善,也因感谢肖学军在该案中的出力帮忙,在聂某送钱的同一家酒店,给肖学军送去了现金若干。
  肖学军因为多次被人举报,开始进入娄底市纪委的视线。但当地纪委开始对肖学军展开调查时,却发现其家庭财产情况没有任何问题。10年执行局长的肖学军人脉丰沛,办案人员前往银行核查肖学军个人财产和银行流水信息时,该行工作人员却为其通风报信。
  更有甚者,专案组在房产部门调查肖学军不动产信息时,房产中心一工作人员将纪委正在调查的相关关系人名单透露给了肖学军。肖学军针对性地找到相关人员统一口径,对抗调查。但在专案组的深入调查下,其操纵案件收受贿赂的证据逐渐浮出水面。
  2018年11月,肖学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与肖学军沆瀣一气的娄底中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刘景星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监察调查。(记者 洪克非)(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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