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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国家公共海涂资源 一起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2019-09-19 09: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宁波9月18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孙丹萍)近日,由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邵某甲、邵某乙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余姚市法院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对被告人邵某甲等20人执行一年四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经审查,2003年始,被告人邵某甲、邵某乙等人在杭州湾新区,余姚市泗门镇、小曹娥镇一带从事水产捕捞。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被告人邵某甲、邵某乙等人霸占国家公共海涂资源,阻止他人介入,发生多起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并初步形成了以邵某甲、邵某乙为首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侵占和买卖国家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共16起,造成3人轻伤,5人轻微伤,并通过非法活动和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余姚市首起涉黑案件,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余姚市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职,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证据量大等情况,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积极引导证据补强,办案检察官实地考察,夯实证据基础,严守案件质量,通过上下联动、联席会商等方式,确保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发现11名嫌疑人可能涉嫌聚众斗殴、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该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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