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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村民威胁、谩骂国家工作人员 涉恶团伙8人全部获刑

2019-08-07 14: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煽动村民威胁、谩骂国家工作人员 涉恶团伙8人全部获刑

嘎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

   正义网林芝8月6日电(记者张超)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威胁、谩骂国家工作人员,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濒危野生动物……近日,由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嘎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嘎某等4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五个月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达某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边某等其余3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等不同刑罚。 

  “遇到合法采挖人员到乡政府指定采集点绰玛雄沟和扎普沟采挖虫草,要及时向村两委班子汇报并进行阻拦,若不履行村两委班子决定,违者罚款5000元至10000元。”2018年6月,工布江达县娘蒲乡绰那村的村民在原党支部书记嘎某、村委会主任达某等5人的强迫下签订了“协议”。 
  据悉,2017年5至2018年6月期间,嘎某、达某与次某、阿某、伦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设卡拦截、威胁等手段,多次阻拦合法采挖虫草人员进入乡政府指定采集点进行采挖活动,并强行向40名合法采挖人员收取虫草资源费共计7.2万元,严重影响了合法采挖人员的经济收入。同时,5人多次组织村民到乡政府通过围堵、威胁、辱骂、抢夺相关材料等方式,向乡政府工作人员施加压力,要求重新分配合法采挖人员的采挖地点和采挖时间,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5年藏历4月15日,贡某等3人在自家院内用钢丝绳下套捕获一头成年棕熊,嘎某等4人闻讯赶来后,几人共同讨论决定用石头、木棍将棕熊杀死,并取下熊胆、熊掌、熊头、熊皮,其他部位进行掩埋。同时,嘎某等人还要求在场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经鉴定,该棕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5倍核算,价值40000元。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同时多次与公安、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就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确保认定犯罪事实、证据准确,依法精准打击犯罪。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20余人应邀旁听了此次公开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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