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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公然叫卖身份证 盗用身份证件缘何定罪难

2019-07-22 13:03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黑市公然叫卖身份证 挂失的身份证还能使用
  盗用身份证件缘何定罪难
  ● 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 我国每年丢失、被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达数百万张。大量丢失、被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网络黑市被公然叫卖
  ● 目前法律规定比较笼统,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这导致现实中居民身份证冒用案虽然频频发生,但盗用身份证件罪的判决案例却寥寥无几
  日前,湖南市民伍先生向媒体反映称,由于身份证遗失后被人冒用,他新开办的公司无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虽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被他人冒用身份证开办的公司至今仍未注销。
  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其使用率颇高。但如果居民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身份证持有者应该如何维权?《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身份证件频被盗用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记者了解到,老家在湖南的伍先生,此前一直在广东打工。随着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作为家中独子的他决定回老家创业。店铺装修好后,伍先生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理由是伍先生在武汉有一家投资公司,因违规于2017年年底被吊销。
  伍先生20多年里从未去过武汉,也没有把身份证借给别人。经回想,伍先生记起4年前在火车站丢失过一次身份证,但当年已经挂失补办。
  因为上了“黑名单”买不到火车票,伍先生骑着摩托车跑了几百公里,找到自己名下那家公司的工商登记部门,调出了公司的原始注册资料。伍先生发现公司注册用的身份证,正是他当年丢失的身份证。
  尽管工商部门知道了事情真相,却回复称无法直接注销,让伍先生去公安机关报案或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伍先生找到公司注册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不受理。于是,伍先生又去找区公安分局,结果被门卫拦着,连门都进不了。
  伍先生只好在当地找律师写了行政诉状,将登记的工商部门告上法院。本以为此事可以告一个段落了,但一个多月后,伍先生接到法院行政庭的电话,要他准备2014年左右的笔迹签名,自己花钱去作笔迹鉴定。
  身份证被冒用,名下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家公司,这本是一件闹心事儿。现在事情弄清楚了,却仍然无法得到处理。伍先生越想越气,向市长信箱投诉。随后他获得的工商部门回复是,没有违规操作,法律没有要求注册公司一定要本人到场,只要有身份证就行了。
  伍先生告诉记者,他准备开办的公司装修完工已经快一年了,聘请的人员也已到位,但因办不了营业执照,一直无法开业。“如果算上十几次前往武汉的费用,目前已损失几十万元了。”
  记者采访得知,伍先生的遭遇其实并非个例。
  来自山西的程先生的身份证在遗失后,被他人冒用,在上海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而公司注册时,他压根儿就没有离开过山西。经电话询问上海相关市场监管人员,得到的回复是要走行政诉讼程序,才能将公司注销。如果要找律师,费用大概在2万元左右。此外,还要对申报资料上的几个签名作笔迹鉴定,每个签名的鉴定费用为2000多元,且需要本人前往上海办理。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监管人员介绍,要处理这种事,从办案程序上来讲,肯定要调查取证,但工商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处理难度很大。
  早在1984年,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开始试行。依照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是居住在中国境内公民的身份证件,具有唯一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伪造和销售居民身份证,买卖居民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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