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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的受贿之路 从收下5000元“茶水费”开始

2019-07-02 15:3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从收“茶水费”开始,贪污受贿渎职啥都干

副局长的受贿之路 从收下5000元“茶水费”开始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6月5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原副局长陈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梅列区法院开庭审理,梅列区检察院检察长程凤娟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梅列区法院院长王茂华担任审判长,梅列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及当事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受贿从收下5000元“茶水费”开始 
  2013年9月11日,205国道三明市区过境线梅列段征迁工作组成立,陈某任青苗、坟墓组组长,前期主要负责开展205国道征迁摸底和测量工作,后期又主管征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审核工作。 
  履职期间,陈某没有认识到权力是一柄双刃剑,他的敛财之旅也从2014年7月开始。一天,村民张某认为自己的青苗补偿价格过低,不想签字,于是找到时任205国道征迁青苗、坟墓组组长陈某,请其帮忙提高自己的征迁补偿数额,并提出事成后会拿一笔“茶水费”给陈某,陈某心动了。随后,陈某让下属黄某给张某的青苗补偿数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多做4万元。2014年8月,张某收到补偿款后,便依先前的约定送给陈某5000元,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 
  尝到甜头后,陈某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开始不断收受贿赂,甚至明目张胆伸手索要。检察机关指控,在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利用其负责205国道市区过境线梅列段青苗、坟墓征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季某、邓某、肖某等10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多次索取、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48万元。 
  与人“合作”虚构骗取补偿款 
  简简单单动动口和笔,就能轻松带来巨大利益,陈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开始与人“合作”虚构205国道征迁青苗补偿事实,以此来骗取青苗补偿款,让自己和朋友都赚得盆满钵满。 
  2015年3月,陈某向吴某提议,以吴某的名义虚构205国道征迁青苗补偿材料。吴某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只需要自己签个字、提供一下身份证和银行卡,就能够轻而易举获得十几万的补偿款,便立马答应。之后,陈某让下属刘某虚构青苗补偿种类、数量,以吴某的名义制作青苗补偿协议和补偿登记表,金额为35.6万元。2015年6月,吴某收到补偿款后便按约定将其中的24万元交给陈某。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陈某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伙同吴某、林某、罗某等人,虚构205国道征迁青苗补偿事实,骗取补偿款共计191万余元;另外,多次违反205国道征迁工作规定,滥用职权为罗某、魏某等人非法获取青苗补偿款,造成国家损失共计133万余元。 
  副局长跌落为“阶下囚” 
  2016年初,陈某调离205国道征迁工作组,原以为随着工作的调动,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敛财的事情也就无人知晓。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梅列区监察委2018年收到群众举报。同年9月13日,陈某从其任职副局长的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会议室被办案人员带走。 
  直到此时,陈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心生悔意。然而,梦醒的那一刻,除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难以言说的伤痛,他什么也没有得到。2018年11月16日,梅列区监察委将案件移送梅列区检察院。经审查,梅列区检察院于2019年1月10日以被告人陈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梅列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5日,梅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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